服役期間“被犯罪”男子莫名成“嫌犯”
  本報訊 儋州市新州鎮居民吳永健,今年8月成功應聘上了洋浦的一家公司,在入職時,按照公司要求,他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吳永健到轄區儋州市新英邊防派出所開證明時,民警在海南省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里發現,2013年2月6日,海口市龍橋鎮美朗村發生的一起打架鬥毆事件與吳永健有關。這讓吳永健一頭霧水,自己當時在廣州軍區服役,去年12月1日才退伍回家,怎麼會莫名成了“嫌犯”?
  記者 廖自如
  儋州警方:與男子同名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在錄入過程中出錯所致;省公安廳已介入調查
  去派出所開證明,發現自己有案底
  2012年到2013年底,儋州市新州鎮居民吳永健在廣州軍區服義務兵役,去年12月1日才退伍回家找工作。本月中旬,他成功應聘上了洋浦一家公司,在辦理入職手續時,按照相關規定,公司要求他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22日,吳永健到轄區儋州市新英邊防派出所開證明時,發現自己竟然成了“嫌犯”。
  新英邊防派出所民警在海南省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里查詢到,2013年2月6日,海口市龍橋鎮美朗村發生的一起打架鬥毆事件與吳永健有關。這讓吳永健感到莫名其妙,因為他去年12月才從廣州軍區退役,服役期間也一直在廣州,怎麼可能在去年2月在海口龍橋鎮美朗村參與打架鬥毆?
  派出所:嫌犯信息錄入過程中出錯所致
  吳永健立即向民警出示自己的退役證等相關證件。民警將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住址和家族人員等信息與吳永健的信息進行核對,初步認定吳永健與這起案件無關。儋州新英邊防派出所所長翁明洪表示,應該是海口龍橋鎮參與打架鬥毆案的“吳永健”的信息,在錄入過程中出錯,錄成了儋州市新州鎮吳永健的信息。吳永健只有將錯誤的信息改過來,派出所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根據應聘公司的要求,吳永健必須在24日前將無犯罪記錄證明交到公司,否則他將失去這份工作。23日,吳永健匆忙趕往海口龍橋派出所核實情況。
  海口龍橋派出所所長楊春山通過電話與儋州新英邊防派出所聯繫瞭解情況後,在海南省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里發現,確實有吳永健的犯罪記錄,但海口龍橋鎮參與打架鬥毆案的“吳永健”不是儋州市新州鎮的吳永健。隨後,海口龍橋派出所給吳永健開具了信息錄入有誤證明。吳永健返回儋州,順利開具了無犯罪記錄證明。
  省公安廳介入調查,核實後可修改信息
  雖然順利開具了證明,沒耽誤工作的事,但吳永健心裡還是不踏實,如果不消除在海南省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里的犯罪記錄,自己的名譽和將來的生活將受到影響。
  記者昨日獲悉,目前省公安廳已介入調查此事,該廳表示,可以確定的是,儋州當事人吳永健與發生在海口龍橋鎮的打架鬥毆流血案件無關,但吳永健有沒有犯過罪,還需進行詳細核實,再由主管部門根據核實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修改。  (原標題:服役期間“被犯罪”男子莫名成“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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